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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标准-手消毒剂卫生要求
卫生部标准-手消毒剂卫生要求.pdf(2.53MB)
前 言
枣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旧性。
本标准按照GB/T1.1—zO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湖南省疾病预防拄制中心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、深圳市疾病预防拄制中心、深圳市
安多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山东利尔康消毒科技有限公司。
本标淮主要起草人:陈贵秋、黄跃龙、吴安华、朱子犁、吴岗、朱汉泉、朱应凯、宋江南、庄世锋、
梁进军、李世康、南琼。GB27950-2011
4.1.3 生产用水采用去离子水或者蒸馏水 。
4.2 产 品质 Ⅱ要求
4.2.1 感官性状
消毒剂均匀不分层 ,无沉淀和悬浮物 ,无异味 。
4.2.2 理化指标
4.2.2.1 Ι
质 标准
pH值 12个
消毒剂 的有效成分含量 、 等理化指标符合产 品质量标准 。产 品有效期 ≥ 月 。
4.2.2.2 有效成分 限 Ⅰ
’
胍类消毒剂有 效 含 量应 ≤4.5%,苯 扎溴铵 或 苯氯扎铵 ≤0.5%,2,4,攻 -三 氯-z’ -羟 基 二 苯 丙 醚
≤2。 0%。
4.2.2.3 杂质 限通
铅 (40mg/L、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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